营销类别
这些奖项旨在表彰2023年7月1日以来在营销领域的创新成果。
2025年度获奖作品可重新提交至2026年度评选。若作品已更新近期成果,可重新提交至原获奖类别;若未更新,则必须提交至与原获奖类别不同的类别。
此类奖项的在线提交材料包括
a. 描述2023年7月1日后创新成果的文字说明(不超过2500字符),或同等内容的视频(时长不超过五分钟)。b. 可选(但强烈建议)上传辅助文件、作品样本及网址至服务器,为参赛作品提供佐证并向评审团补充背景信息。
E01. 品牌创新奖:表彰新品牌开发过程中的创新成果。
E02. 品牌革新/重塑创新奖:表彰现有品牌革新或重塑过程中的创新实践。
E03. 品牌娱乐创新奖:表彰在视频、游戏、音乐、娱乐等品牌娱乐工具开发或应用中的创新实践。
E04. 内容营销/品牌编辑创新奖:表彰运用原创或赞助品牌内容,通过建立有意义的联系、令人难忘的互动体验及独特品牌纽带来触达受众的创新实践。
E05. 跨媒体营销创新奖:表彰运用多种营销媒介向受众传递统一信息的创新实践。
E06. 体验营销创新奖(2026年新增):表彰通过沉浸式、线下或虚拟品牌体验(如品牌激活、快闪活动、混合品牌活动或互动营销)实现的创新实践。
E07. 营销分析与绩效优化创新奖(2026年新增):表彰运用数据、人工智能或实时绩效追踪工具优化营销投入、支出及成效的创新实践。
E08. 付费媒体策划与管理创新奖:表彰付费媒体活动或项目的策划与/或管理创新。
E09. 产品植入创新奖:表彰产品植入应用的创新实践。
E10. 使命驱动营销创新奖
表彰将社会影响力、可持续发展或社区参与作为品牌使命核心的营销活动创新。
E11. 赞助创新奖:表彰赞助项目开发、委托、实践或应用方面的创新。
E12. 社交媒体营销创新奖:表彰在付费社交媒体营销工具运用方面的创新。请勿在此类别提交使用社交媒体的公关活动提名——该类活动请参见公关奖项类别。
E13. 年度最具创新力广告或营销机构:提名须列举2023年7月1日后在以下至少三个(3)领域的创新成果:机构管理或架构、广告、品牌建设、品牌娱乐、内容营销、跨媒体营销、媒体策划、产品植入、社交媒体营销及赞助活动。
E14. 年度最具创新力广告或营销团队:提名需列举自2023年7月1日起在下列领域中至少三项的创新成果:机构管理或架构、广告、品牌建设、品牌娱乐、内容营销、跨媒体营销、媒体策划、产品植入、社交媒体营销及赞助合作。
E15. 年度最具创新营销或广告专业人士:提名须列举自2023年7月1日起在下列至少一项领域实现的创新:代理机构管理或架构、广告、品牌建设、品牌娱乐、内容营销、跨媒体营销、媒体策划、产品植入、社交媒体营销及赞助活动。
